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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上访者关进精神病院?




南方周末    2002-06-06 11:23:54



黄淑荣向记者倾诉她的遭遇,背后是她露天的栖身之处。  李宇飞摄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李宇飞  杨沼畔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记者来到北京市永定门外一间四壁透风的窝棚外,黄淑荣一家三口就住在这里。和她住在一起的是15岁的儿子马小飞,12岁的女儿马小玉。
  黄淑荣是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的一个普通农妇,因向当地信访部门反映所在村的土地承包和干部腐败问题,而被多次强制送进精神病院,现流落北京。
  这个43岁的女人身材矮小,一头乱发倔强地挺立着,脸上沾满灰尘,眼睛里全是血丝。半年多来,从冬到夏,记者每次看见她都是穿着那件破烂的皮夹克。孩子的父亲一年前与黄淑荣离婚了,只剩下母子三人相依为命。
  黄淑荣说:我首先反映的情况是土地承包分配不公,他们没有按文件分地;再一个情况就是村干部贪污问题,我逐级上访,去农委、信访办,县里派了调查组,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我就到了北京,找农业部。他们开了批示信函,让地方干部按文件办。但我送信到家后,地方上的信访干部就把我以精神病为由关进精神病院。大夫护士一起把我抬到医院,绑在床上,打针、用药、过电。
  是谁把反映了基层问题的农民送进精神病院?记者为此展开为期半年的调查采访。

  上访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
  黄淑荣的家乡黑龙江省绥棱县宝山村,靠近小兴安岭林区,还没有通火车。当地经济很不发达,绝大部分农户都还住在低矮的土坯房里。
  在宝山村,村民向记者反映:黄淑荣的上访反映情况是真实的。
  村民李源中告诉记者:在第二轮分地的时候,村里出现很多外来人口,他们在别处分地后又到本村分地。这样就把我们应分的土地挤了很多去。
  其他村民反映,原有农户利益受到影响,从第一轮土地承包的人均8亩地减少到四五亩地,矛盾由此产生。而199712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下发过相关文件,要求大稳定、小调整。把原来承包地全部打乱重新承包的做法显然与黑龙江省的文件精神相违背。
  对这一点,绥棱县农委政策组组长赵村也承认:绥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这些政策,说白了,这些政策和中央的大稳定小调整有些差距。
  黄淑荣反映的第二个问题是村干部腐败。时任绥棱县信访办公室主任的吴玉芳介绍说:“1998年,县委县政府联合调查组对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以后认为她反映的大部分问题比较属实。
  绥棱县纪检委监察室主任张名贵也证实说:她当时反映的一个土地问题,一个人口问题,一个干部腐败问题,这是她反映的三大主要问题。对这三大问题,我们查实是11项。支部书记、村长、会计、出纳,这四个人都给撤了。
  但黄淑荣说:我们等了三个多月也没有处理意见,我们就到地区纪检委和农委上访,到省农委、省纪检委上访。又去省信访办上访。每个部门都去了三五次,还迟迟不给解决。这就到了北京,农业部给开回信函让他们按文件办。农业部王明秋处长让我把这封写着按文件办的信函交给省农委,省里有关干部告诉我说会把县里的人叫到省里来解决问题。
  黄以为这下子她的上访有结果了。

  你是精神病!
  可黄淑荣万万没想到的是,她的灾难刚刚开始。
  1998530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哈尔滨市属的精神病诊治专科医院)的3名医生应邀来到黑龙江省信访办会议室,为黄淑荣做了精神病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患偏执状态,上访过程中无行为能力。
  这一天正是1998年的端午节,黄淑荣说:“3台车12个人突然把我接走了,就在黑龙江省信访办公室,他们把我抓上车,送到精神病院,大夫护士七八个人把我抬了进去。
  黄淑荣的儿女亲眼目睹了妈妈被带走的场面。马小飞说:有个人给我们鸡蛋和粽子,吃完了就骗我们说:咱们先走吧,再给你们买吃的。我们不干,他们就把我们拉上车送回来了。
  马小玉说:我当时跪在地上哭,问为什么要把我妈抓走?他们说你妈无理取闹。
  黄淑荣对记者说:那情景可真惨,孩子喊妈妈,我就喊小飞小玉。那些人太吓人了,一大帮穿白衣服的,拽胳膊薅头发了。就看那凶劲,我以为再也见不到孩子了。
  黄淑荣患精神病的消息传回村里后,村民都很奇怪,村民们对记者说:认识黄淑荣这么多年了,从没有听说她有精神病。这是迫害人家,她这人说话句句在理,她根本没疯。

  破绽百出的医学鉴定原始记录
  为核实黄淑荣是否患有精神病,记者近日和她一起来到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一进医院,记者就发现黄淑荣面无人色,手一直在打哆嗦。黄说她在这是受过太大的刺激。
  黄抽泣着告诉记者,她一共被抓进这里3次:第一次是199861日,1998717日出院;第二次是1999416日,被关了37天;第三次是2000920日,923日黄自己偷偷跑了出来。
  医院主楼是一座6层高的贴着瓷砖的白楼。黄淑荣回忆起当时情景:为了两个孩子,我求他们放我出去。可没有用,我求一次,他们绑我一次。绑在床上,一绑就是十个八个小时,只能尿在床上。
  在医院里,记者见到了黄淑荣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原始记录表》,案情性质是上访,委托鉴定机关是绥棱县四海店镇信访办。原始记录表上既往病史一栏写着不详家族病史一栏写着不详既往人格情况一栏还是写着不详
  记者采访了该院参与鉴定的副院长张聪沛和医务部主任滕秀英:你们依据什么,认定被鉴定人黄淑荣患偏执状态,在上访过程中无行为能力呢?
  张聪沛回忆说:我们看了她的卷宗,在省信访办的会议室里做了鉴定。
  记者就问:您说您看到卷宗了,可是在那份委托书上委托鉴定时附带卷宗册数一栏却是空白的。
  但张还是坚持说他们在鉴定前看了卷宗。
  记者问:从这个鉴定的原始记录表上看,被鉴定人既往病史一栏写着不详家族病史一栏写着不详,这是怎么回事?
  滕秀英回答说:他们镇里对她情况不详,所以我们按委托人的介绍,填不详了。
  记者追问:知情人(包括工作单位、邻居亲属)对被鉴定人提供的案发前后精神状态及躯体情况的证言摘要,为什么在原始记录里找不到呢?医疗记录和其他检查结果摘要,为什么也没有?但委托单位提出鉴定的理由及依据却称黄精神不好,绰号黄疯子,称这是村里人反映。但鉴定的时候有村里人来吗?
  张聪沛简单地回答:村里人没有来。滕秀英补充说:那些都是委托人(绥棱县四海店镇信访办)写的。
  按张的说法,黄在上访过程中,逐渐在思维过程中形成关系妄想,形成一种固定的想法,别人要整她要害她,意志呈病理性增强,意志越来越强,不停地在上访,使其辨认及自控能力受损,因此上访过程中缺乏实质性辨认及自控能力
  他认为神经官能症、心理障碍都算精神疾病,这是广义地说。这种病往往终身不愈

  鉴定委托机关子虚乌有
  在病史、既往人格情况和有关知情人证言不具备的情况下,能判断出一个人有精神病吗?
  全国精神科权威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的专家,张彤玲教授看过黄淑荣的病例后说:没有诊断依据,光是因为告状就诊断她偏执状态是不行的。
  黑龙江省精神科权威专家李玉经教授同样强调:诊断精神病最关键最主要的是掌握一个详细的病史,通过真实可靠的、详细的病史来分析这个人的精神活动。
  为黄淑荣做出精神病诊断的三位医生一口咬定,在诊断的时候了解了黄淑荣以往病史,那就是绥棱县信访办提供的厚厚的几本黄淑荣的卷宗,这也是做出诊断的重要依据,并肯定说卷宗目前就在县信访办。
  但记者非但在绥棱县信访办没有找到那些,连当时的委托人——时任信访办主任的吴玉芳都矢口否认当时出示过这样的卷宗。
  包括医生和黄淑荣本人都回忆说,当时在黑龙江省信访办会议室里所做的诊断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在缺乏既往病史的情况下,仅仅通过简单谈话,能否做出黄淑荣患精神偏执的结论呢?
  李玉经教授告诉记者:诊断精神病得有一定的时间。短时间内每个人都可能有异常表现,那不算精神病。诊断偏执性精神病最少要三个月到四个月才可以。
  更可疑的是,给黄淑荣做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委托鉴定机关,是黑龙江省绥棱县四海店镇信访办。但记者在调查中吃惊地发现———四海店镇并没有所谓信访办公室,也就是说这个委托单位根本就是虚构出来的。
  在委托机关代表人处签字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吴玉芳,其真实身份是绥棱县信访办主任;另一个叫何清祥,其真实身份是绥棱县四海店镇党委书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介绍说: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别程序的启动,必须要由她的利害关系人,也就是她的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来,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权限是由人民法院行使的。因此这个案子的委托方无权委托;而从医院角度看,要有正式的委托手续才能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更不能据此就认定该人在上访期间没有行为能力了。上访不上访与她的行为能力没关系。
  汤教授总结说:委托方无效,鉴定程序就违法,鉴定结论就没有法律效力。
  但令人生疑的是,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作为一家精神病专科诊治医院,为何会做出这样一个缺乏医学程序和法律程序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呢?
  滕秀英的一段话耐人寻味:其实我们是在为政府排忧解难,真是这么回事。是县里找到省信访办,省信访办又找到我们。然而,就是凭着这份没有法律效力的精神病司法鉴定,黄淑荣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治疗。

  会诊结果:不是精神病!
  黄淑荣被关进精神病院强行治疗的日子里,她的家人发疯般四处寻找。因为两个孩子回来后说不清那个医院叫什么名字。
  黄淑荣的70岁多岁的父母去找县信访办吴玉芳:你把我女儿整哪去了?吴也不回答,只是说:你姑娘犯了错误,在北京逗留不走了。
  老两口四处寻找,成天不吃饭,半宿半宿地哭
  黄淑荣回忆说:在那家医院里打饭的老太太姓张,她看我老是哭,就答应帮我偷着邮封信出去。
  黄淑荣的家人说,他们接到信后,连忙赶到医院。交了800元钱住院治疗费,又给了县信访办工作人员和医院大夫们600元的吃饭钱,才算把黄淑荣接出了医院。
  一进家门,马小玉几乎认不出她妈妈了,她说:我妈一进屋喊了我一声,当时我就愣了,她变得傻不愣登的,虚肿了,走路都是直的。我反应半天才想起来这是我妈。
  黄淑荣离开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这家精神病院回家后,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但她反映一次就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一次,到最后连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都烦了,不愿再接收黄淑荣。
  在这种情况下,绥棱县信访办又把她送进黑龙江省第三医院。(位于黑龙江北安市,是该省惟一一家省直属精神病专科医院)。
  该院主治医生李湘兰告诉记者:黄刚来的时候,是绥棱县信访办交的治疗费,他们还嘱咐医生不要让她跑了,当时我让他们介绍病人病史,可他们却称黄淑荣没有病史也没有家属(事实上当时黄的父母都在,还有姐妹八个)。
  李湘兰说:我们通过查房和询问,觉得黄淑荣言谈交流都挺正常的。当时我们也没轻易下结论,因为我们还是要了解病人的病史,要去实地调查。精神科主任孙淑范就和他们县的信访办联系了要调查。
  孙淑范回忆说:我们派出了两位医生,到她所在地和上访单位作了深入调查,目的只一个:不管上访什么的,到底这个人有病还是没病。
  李湘兰等人和县信访办工作人员到了黄淑荣家乡,从调查笔录上看,当地群众普遍的意见是:黄淑荣要有病,我们就都有病了。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原副院长、黑龙江省精神病司法鉴定高级鉴定专家李玉经教授说:经过对黄淑荣50多天的观察,医院就组织全院凡是和精神科有关的医生参与大会诊,加起来有20个医生,最后结论是:黄淑荣无精神病,连轻微精神病都不是。
  听到这个结果,黄淑荣放下来一条心,但没想到家乡的干部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不肯放过她。
  黄淑荣说:我刚出来,县信访办和乡政府就派人把我接过去了,在信访办他们对我说:这回你没有精神病了是不是?那马上就教养,就判刑,材料都整好了!’”
  黄淑荣知道自己在家乡是呆不下去了,就领着两个孩子跑出来了,一直没敢回家。她丈夫不堪忍受一次次的打击,跟她离了婚。

  县领导的个人看法老信访经验
  从记者的调查来看,黄淑荣被多次强行送进精神病院,都是绥棱县信访办一手操办的。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记者采访了现已退休的绥棱县信访办原主任吴玉芳。
  吴玉芳认为县里已经非常重视黄淑荣反映的问题了,也承认这些问题大部分属实,但问题出在黄淑荣还在上访。
  吴玉芳说:“1998年正月里,我们正在开会,一个乡镇干部报告说是黄淑荣领人去北京上访去了。我们跟县里一个领导汇报,那个领导就说:这个人是不是精神上有问题呀?
  记者问:她去北京上访就能看出她精神有问题吗?
  吴玉芳说:我们干信访时间长了后,就知道人一超出正常范围,精神都属于综合失调。比如黄的问题正在调查和处理当中,县里又接待了你,又按你的意见办了,你还有这种超常的行为(指越级上访),这就让人感到她精神有问题。当然领导说可能有问题,也没把这就定下来说是精神病。她到北京回来后我们打算给她鉴定,有精神病的话就给送去治疗,没病就给她行政拘留了。
  记者问吴玉芳此举是否违法时,这位干了17年信访工作的老信访很随意地说:哎呀,你们说那法律吧,中国的法律有些能执行有些执行不了,大多数执行不了。这个法律吧,说实在话,就是因为有些东西一纸空文,办不了。咱们现在还是人治,中国大部分还达不到那效果。这是我从实践中得出来的。
  在这样的法制观念下,黄淑荣每上访一次,就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一次。一共被关5次,总共210天。
  在即将结束采访时,记者在绥棱县信访办会议室里见到了高高挂在墙上的两块奖牌,一块写着:全国信访系统优秀集体,另一块写着:黑龙江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权威的声音

  国家信访局王月宗副局长

    我们提出,要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使老百姓能通过这条渠道,不受任何障碍来行使他们的民主权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他们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要给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
  我们现在是提倡依法、逐级、有序上访,但是我们从来没有说过禁止群众越级上访。而且我们坚决反对阻止群众正当的越级上访,不阻拦。我们不提倡越级,但是不禁止越级。为什么这么说呢?去年我们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交办给地方的案件,那肯定都是越级,85%的来访都是属实的。这是什么概念,换一句话讲,如果你不让越级上访,那么这85%的群众问题什么时候能够解决?很可能石沉大海。
  从这个事件来看,地方信访部门在没有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没有权力给黄淑荣做司法鉴定,因为它不是职能部门,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黑龙江省精神科权威专家、黑龙江省精神病司法鉴定高级鉴定组副组长李玉经教授: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这是不允许的,这是违法行为。一个人如果经过精神病院诊断是精神病,是重性精神病,这样的病人一般没有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这必须由当地法院宣告: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宣布的时候,还必须在她的近亲属当中指定一个监护人,以后她的一切民事活动都由监护人代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博士:近年来,在我们依法治国的号召之下,公民的权利意识被唤醒了,黄淑荣鉴于土地承包问题和腐败问题屡屡上访,这种精神是值得肯定的。这表明她有权利意识,为权利而奋斗。这标志着一种进步。这种行为不应该受到打击摧残,相反应该受到肯定。从司法的角度我觉得,第一,上访权是公民的宪法性的权利,是公民根据宪法所享有的一个申诉权。上访权是不能随意遭到压抑和打击破坏的。不能因为这个人上访的次数多了,就将其说成是精神病患者而强制性地送到精神病院去,这是对公民上访权申诉权不尊重的表现。另一个问题,我们的公民包括一些政府官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不知道自己的权限是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产生一种错误认识,认为都是政府管,政府是一家,该法院做的事自己也要做。因此必须依法行政。